全新光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為永續發展,並建立誠信經營之企業文化,已訂定「誠信經營守則」、「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董事及經理人道德行為準則」及「員工行為準則」,由財務處及人資行政處共同推行誠信經營的工作,並由黃朝興總經理監督執行,依據各單位工作職掌及範疇,負責協助董事會及管理階層制定及監督執行誠信經營政策與防範方案,確保誠信經營守則之落實,並每年定期向董事會報告其執行情形,最近一次報告日期為115年1月30日。
本公司全體董事11位及高階管理階層16位已完成「遵循誠信經營政策聲明書」之簽署,聲明將確實遵循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發布之「上市上櫃公司誠信經營守則」、本公司制定之「誠信經營守則」、「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及相關誠信經營政策,以本於廉潔、透明及負責之經營理念,建立良好之公司治理與風險控管機制,以創造永續發展之經營環境。
公司每年定期由財務處及人資行政處共同推動董事及全體同仁之教育宣導,114年10月28日至10月31日、114年10月30日及11月6日至11月10日彙整「員工行為準則」、「餽贈與業務款待實施辦法」、「誠信經營守則」及「誠信經營作業程序及行為指南」之重要規範,宣導於執行業務時應注意之事項,亦將資料翻譯為越南文,提供越籍同仁了解,並將課程簡報檔案寄送所有董事、經理人及受僱人參考。董事及員工合計完訓598人次,總時數為598小時,完訓比率99.83%。
誠信經營守則
誠信經營作業程序
及行為指南
遵循誠信經營政策聲明書
員工行為準則
檢舉非法與不道德或不誠信
行為案件之處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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